附近一百元约-400元4小时快餐微信,400元3小时快餐,真人同城炮约qq群

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服务指南
2020-01-22 10:54:56          编辑:张臻 |          浏览量:63757

「服务程序」

1、提交成立登记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2、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方刻制印章。

3、凭《临时开户联系单》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联系社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办公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材料、章程、会员名册等全部真实有效材料。

5、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全部材料、现场勘查办公场所,合格后发放同意成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6、凭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复和登记证书审查表,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到银行开设正式账户。

株洲市民政局监察室

{ 28685505 } 投诉电话

株洲市民政局         28685521

天元区民政局       28665636



「受理条件」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开办活动资金3万元以上。

二、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成立登记的报告。

2、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

4、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5、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6、办公场所的使用权证明材料。

7、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章程按株洲市民政局网站《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起草)

8、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名册。

三、社会团体申请办理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范围、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登记、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

2、加盖会章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的文件。

4、社会审计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

5、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交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制发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社会团体名称变更,需交回印章重新刻制。

四、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

2、加盖会章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社会审计机构组成的清算组织起草的清算报告书。

5、由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组成的清算组织起草的清算报告书。

6、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

7、登记管理机关收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票据等。

「服务时限」

1、受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全部有效材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全部有效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受理工作咨询当日处理完毕;受理社会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受理群众来信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收费标准」

根据湘财综〔2008〕63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社会团体登记费。

「法规依据」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省、市人民政府文件

责编:张臻

  下载APP